帮妹妹维护肖像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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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3日11:19 安徽在线-现代农村报 | |||||||||
我是阜阳市龙山监狱一名正在服刑的犯人。今年4月份,我收到了正在杭州打工的妹妹的一封信,她在信中说,春节前她到当地“倩丽”理发店去理了一次发。春节后的一天,她无意中发现“倩丽”理发店门前挂着一张放大的自己的彩照。一问方知妹妹在理发店被偷拍了照片,对此妹妹非常气愤,不愿理发店拿自己的照片作广告,就要求店老板娘取下照片,自己带走,而那家店老板娘竟蛮横地说:“挂你的照片是看得起你,取走照片‘没门’,赶快离开……”妹妹左右为难,而那家理发店照样在店门前悬挂着她的照片。
我了解情况后也非常气愤,经过一番准备,我及时写信告诉妹妹,公民的肖像体现了公民的人格,是受法律保护的。公民依法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倩丽”理发店未经你的同意,偷拍了你的照片,并用来做广告,为自己谋取私利,其行为已构成侵权,是违法行为,你有权通过正当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我的鼓励下,今年4月26日,妹妹一纸诉状把“倩丽”理发店老板娘告上法庭,当地法院民事庭首先做了庭外调解,结果老板娘不承认错误,法院又于6月28日开庭审理了此案,责令“倩丽”理发店老板娘向我妹妹公开道歉,禁止使用她的照片,并赔偿我妹妹的各项损失5000元。 刘华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