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女用啤酒瓶残害女同学续:施暴少女已被教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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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4日02:27 时代商报 | |||||||||
三恶少女残害了同龄女孩小于,她们是否将受到法律的惩罚?昨日,记者采访公安局一位知情人得知,对小于用啤酒瓶施暴的两少女已被教养。 昨日,记者连线鞍山铁西公安分局的一位科长,确认残害小于的两少女已经被劳动教养。对于“教养一年零六个月”的说法,警方表示不很清楚。
小于案发的中学,一位老师在接受采访时说,该校负责人去教育局开会了,但开会内容是否与该案有关不得而知。她说,小于案发是在该学校的新教学楼里,她的办公地点是旧教学楼,所以具体情况也不知道。 鞍山市公安局和有关方面对此案都非常重视,但因为涉及未成年人和个人隐私,对外拒绝公布任何消息。 据悉,案发以后,鞍山市委、市政府对此事给予了高度重视。市委书记李英杰作出批示,此案令人痛心,发人深省,暴露出我们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上存在许多薄弱环节,要把此案作为典型案例,认真加以解剖,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同时要依法严肃处理加害人。见习记者 张威 舆论要求反思教育 小于的事情发生以后,人们在讨论案情之外,很多读者质问,当孩子看到自己的同学被别人欺负,却不敢挺身而出的时候,老师在哪里?难道就没有一个老师看到,并上前去阻止?如此残忍的“女魔头”是怎样炼成的?我们一直都在宣扬友爱、互助,可是那些学生们却“既不制止也不报案”,这是怎样的一种冷漠,是对我们现有教育成果多大的一个讽刺! 小于的遭遇,是离奇而惨痛的,这也许会影响她一生的幸福。而小于的经历也绝不是她一个人的悲哀,人性、教育、伦理……太多的东西需要我们去思考,到底是哪一个环节出现了扭曲,才酿成今天这一幕悲剧?(张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