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干部被拘留(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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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4日06:36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前天下午,大兴某农村信用社干部胡某某醉酒驾车,在京开高速路上画龙行驶,发生交通事故,结果胡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15天。 9月2日16时许,一辆京BF3173号富康出租车司机载着乘客在京开路驶过收费站,正由南向北正常行驶时,莫名其妙地被一辆车号为京GX1726号桑塔纳2000型轿车剐了一下,富康出租车司机发现这辆桑塔纳2000型轿车在高速路上行驶如同画龙。在躲闪时,出租车又被这辆桑塔纳2000剐了一下,而桑塔纳2000型轿车竟没事一样开走了。出租车司机和乘客一直追到玉泉营立交桥南侧,才将这辆桑塔纳2000轿车别住并报警。 丰台交通支队民警急速赶到现场,进行现场勘察并对桑塔纳2000轿车司机进行血液中酒精含量检测。在丰台交通支队事故科审讯室里,桑塔纳2000的司机、42岁的胡某某称自己是大兴区礼贤农村信用社的干部。他承认自己是中午喝的酒,下午两点喝完酒开车出来……胡某某回答民警的问题时,语无伦次,连说带比划,可是连事故发生的地点都说不清。民警查验车辆档案,发现他所驾车辆还未年检。 经检测,胡某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244毫克,属醉酒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1款的规定,丰台交通支队依法对醉酒驾驶机动车且发生交通事故的胡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作者:高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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