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政府昨发出《通告》 占道饮食摊点一律取缔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4日07:46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刘银海文锦)即将于9月10日起实施的《关于取缔占道饮食摊点的通告》中要求,两种情况下,将一律取缔占道饮食摊点。 为了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争创全国文明卫生城市,西安市昨日下发《关于取缔占道饮食摊点的通告》,《通告》禁止在城市道路两侧及城市广场占道从事饮食经营,对未经批准占道经营的,一律取缔。此外,禁止在城市道路两侧
为满足市民的消费需求,经区、县政府选点,西安市政府将批准设立少量集中的饮食点,定时定点,加强管理,形成特色,凡违反《通告》的,将由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