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责任的父母在哪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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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4日09:21 江南晚报 | |||||||||
昨天,市民热线电话接到了两只故事不一样、投诉主题相似的电话,主题都是孩子在父母离异后得不到一方的抚养费。记者为此进行了采访。 故事一:女儿告生父坐在记者面前的林女士今年30多岁,带着满脸愁容的她诉说了她和前夫的心酸故事。
她是一个外来妹,在无锡打工多年。后来认识了前夫陈某,结婚后生下一女。今年女儿已上小学二年级。一开始,一家三口其乐融融。 没想到几年前,陈某爱上了赌搏,一赌就是一整夜,一输就是几千元,林女士起初是劝,后来两人发生争吵,2003年两人协议离婚。女儿跟着林女士,陈某答应每个月付给女儿抚养费200元钱,教育费和医疗费双方分摊。但是只付了一个月的抚养费,陈某不肯付钱养女儿。没有固定工作的林女士既要付房租又要养女儿,找陈某要钱。但陈某拒不付费。今年初,林女士女儿状告生父不付抚养费,法院判决陈某要负担女儿每月200元的抚养费直至女儿能独立生活,但陈某听到消息后就跑掉了,法院强制执行找不到人。面对这种状况,林女士一筹莫展。 故事二:儿子找亲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一个堂堂男子汉几次哽咽叹息,秦先生说,他和前妻小付离婚三年,但做妈妈的却一去不返,不但不按协议离婚的约定付每月250元的抚养费,还从来不来看望13岁的儿子。给儿子造成了心灵的创伤,为此他儿子还专门给晚报的编辑叔叔阿姨们写下了寻找母爱的信。 秦先生说,离婚后自己当爸爸又当妈妈地抚养儿子。但是父爱又怎么能够替代母亲的爱呢,儿子经常喊着妈妈,思念着妈妈,但心狠的小付从来不来看望儿子。特别是在儿子生病的时候,考试的时候,特别希望有妈妈在身边给以鼓励和安慰,但是这一切只是梦想。看着儿子实在太难过,他说,给妈妈写信吧,寄给江南晚报的叔叔阿姨,也许你妈妈能通过报纸看到你的话,会回来看你。于是儿子真的写来了信,信中他儿子这样写道: 妈妈,我想你,从前你的美丽身影总在我的身边,但是现在,你已在我的记忆里越来越淡了,我多么盼望着你再次出现,给我温暖的拥抱……秦先生说,儿子哭,我也流泪。 他希望小付看到报纸后能抽空回家看看儿子。 律师的话: 父母要尽抚养责任两个不一样的故事,都是那么令人心酸和气愤,这两个不肯付孩子抚养费的父母,又有什么资格为人父、为人母呢?对此,市恒佳达律师事务所的邹小新律师认为,从法律上讲,小陈、小付都应该按协议付抚养费,从道义上讲,他们也应该尽到抚养的责任,不但是物质上的还有精神上的,即每月的抚养费,定期探望孩子的时间。因为种种原因逃避抚养孩子,最终会对孩子造成心理伤害,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受到社会的谴责。 牗文中皆为化名牘(金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