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追踪是恶势力还是黑社会?梁定法团伙案二审,是否构成黑社会成为上诉焦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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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4日09:41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
本报海口9月3日讯(记者纪燕玲)备受关注的梁定法团伙案件有了新进展,记者今天了解到,梁定法等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目前该案正在书面审理当中。 梁定法的外号叫“新坡弟”。2003年,梁定法等人在琼山区府城镇金座大酒店将文辉砍伤,经媒体报道后引起警方重视,警方随后抓获梁定法组织成员共20人。今年的6月21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认定该组织黑社会性质成立,梁定法等20名成员被分别
据了解,一审宣判后,包括梁定法在内的10余名成员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他们上诉的主要理由是认为自己不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梁定法上诉称,他们团伙的犯罪性质最多属恶势力团伙性质,对于法院认定其拉拢三名公安干警,为其提供非法保护纵容其犯罪行为有异议。 他上诉称,吴小江做为一名交警,不具备为他们提供除交通治安以外的违法犯罪行为提供非法保护的能力;而李洲在担任新坡派出所所长时,曾对他所开赌场进行过治安处罚,这不是“保护伞”所应起的作用。 同时,梁定法还申请法院对文辉的伤情做出重新鉴定。 本报将继续关注该案。 作者:纪燕玲 (来源:南国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