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不成零钱打伤人 双方大打出手各负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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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4日09:41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
本报海口9月3日讯(记者纪燕玲)一名男子换零钱时遭到“冷落”,为此破口大骂一名六旬老汉,最终双方大打出手。男子将老人打成轻伤要受法律惩处,老汉也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一部分的责任。 今年3月31日晚凌晨1时左右,四川男青年钟某拿着一张面额为100元的人民币到附近的小卖部换零钱。小卖部门前正好有一群人正在下棋。钟某向正在下棋的一名姓柯的老人提出
钟某破口大骂,柯某也坐不住了,双方相互对骂。争执中,钟某将柯某的棋盘掀掉,柯某拿起一把菜刀打中钟某的左额部。钟某找到老乡喻某,两人再次赶回小卖部,见到柯某便冲上去殴打。 美兰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钟某、喻某有期徒刑二年。两人共同赔偿柯某经济损失的90%,柯某对此案发生也应负一定责任,承担全部经济损失的10%。 作者:纪燕玲 (来源:南国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