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捐助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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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4日12:00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除红十字会外,未经批准单位和个人不准开展救灾募捐 按照省政府的决定,昨日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和省广播电视局联合发出通知和公告,号召在全省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捐助活动,并要求加强捐助活动的管理,未经民政部
据介绍,今年是我省重灾年,全省先后发生了严重的洪涝、泥石流、滑坡、地震等自然灾害,给灾区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因灾直接经济损失近52亿元。灾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救灾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全力以赴投入抗灾救灾,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我省贫困面大、灾情重,目前灾区群众仍然面临许多实际困难,尤其是缺衣少被的问题十分突出。为帮助灾区群众战胜灾害,渡过难关,重建家园,省政府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捐助活动。希望社会各界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踊跃向灾区捐款捐物。活动时间:2004年9月3日至30日。 捐助活动由各级政府统一部署,民政部门组织实施,各部门各单位只能在本系统、本部门和本单位内组织募捐活动,所接受款物交由当地民政部门管理分配。除红十字会以外,未经民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社会上开展任何形式的救灾募捐活动。捐助活动坚持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以募集衣物、被毯为主,也可捐款,衣被要求干净、整洁。凡参加捐赠的单位和个人均由省捐赠办开付收据,填发感谢信,并予以通报。捐赠款物由民政厅、省财政厅据实际发往全省各重灾区,随时向社会公布接收、发放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接受捐赠地址:云南省接收救灾捐赠办公室(昆明市白云路538号,云南省民政厅内)。 云南省接受捐赠办公室负责人:李国材、高绍堂 联系人:王艳萍、邱瑜 联系电话:5731838(传真)、5731920 账户:云南省接收救灾捐赠办公室 开户行:昆明市农行市区支行487白云路分理处 账号:24-014401040000477 邮编650224 地址:昆明市白云路538号 吴晓燕 龙勇 (滇池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