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没毕业先犯罪 当蛇头带五人偷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4日13:45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走上这条路完全是咎由自取。我为我的行为感到后悔。” 近日,在佛山市中级法院审判庭上,今年刚刚大学本科毕业的熊某被法官宣布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名成立,因此她与另外一名同伙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
法官宣布判决结果后,熊某当即泪流满面地向法官进行内心告白。 名牌大学生 还未毕业就开始犯罪 经过法庭审理查明:今年24岁的熊某为江苏淮安市人,刚刚从南京某名牌大学本科毕业。 仗着自己的家族在当地有着一定的社会关系,毕业后熊某并没有像同学一样急着寻找工作,而是和一帮生意人频繁地接触,想寻找一夜暴富的发财机会。直到被捕前她也一直与一帮蛇头混在一起,充当帮助别人办理假证件、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的帮凶。 早在去年4月的一天,山东人管某通过熟人找到还是学生的熊某,要求她帮忙办理庄某、李某、马某、朱某和王某五人的赴港证件,并许诺事成后付给熊某1万元作为报酬。 管某告诉熊某,自己一年前就收取了上述五人每个人1.7万元的费用,承诺帮助他们赴香港打工,但是一直都没有成功。 熊某自视自己关系网络广阔,一口答应了管某的请求。 随后,熊某持管某提供上述五人的真实身份资料到安徽省国际交流公司办理前往香港的通行证,但一直拖到2003年7月都不能办理,为此她开始准备以歪门邪道的方式来满足管某的要求,自己也好从中获取钱财。 铤而走险 为赚钱到深圳办假证件 检察机关指控,去年8月,熊某带着庄某等五人的真实身份资料来到深圳,经过多方打听并多次接触后,以人民币5000元委托一名自称深圳市“远航”旅行社的人办理了庄某、李某、朱某、马某、王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通行证》共5本。 证书上,本身是山东省农民身份的庄等五人变成了香港居民,熊某告诉管某,只有这样才有组织五人出境的机会,否则只有退还钱财不做这笔生意。 管某一门心思想赚取钱财,于是同意了熊某的建议,并转而说服了庄某等五人。 于是,一场由正常申请出境证件的生意经过熊某策划,演变为制造假冒证件组织他人偷渡的犯罪行为。 办理假冒证件后,管某、熊某在深圳口岸边防检查站托人“保关”,然后组织庄某等五名男女出境,但因庄某、李某、朱某、王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通行证》被边防机关查出有问题而未能遂愿。熊某、管二人策划从深圳口岸边防检查站出关的计划未能成功。 第一次组织别人非法出境的计划落空后,熊、管二人马上另辟蹊径,几天后,管某、熊某带领庄某等五人来到佛山市顺德港,企图让庄某、李某、朱某、马某、王某持伪造的港澳通行证从顺德港出境。 为了试探能否出关,同时防止被一网打尽,熊某建议李某、王某先行出境,她与管某则带领另外三人在顺德港口一家西餐厅等候消息,只要李、王二人顺利出境,她则立即带领其余三人跟上送其出境。 不料,李某、王某在出境检查中被边防检查站值勤人员发现所持证件有问题而被扣留,并根据二人的交代,在顺德港大堂二楼的西餐厅将管某、熊某、庄某、朱某、马某抓获;并起获庄某等三人身上携带的伪造《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通行证》三本。于是,熊某一行七人被全部抓获。 触犯法律 充当蛇头被判五年刑 对于熊某等人的组织他人偷渡行为,顺德区法院一审判决认为,熊某、管某无视国家法律,非法组织他人偷越边境,侵犯了我国对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均已构成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依法判处其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熊某不服一审判决,以其没有伪造和提供假的出入境证件,也无实施组织他人偷渡边境的主观故意,其行为不构成组织他人偷渡边境罪为由,提出上诉。 但最后,终审法院驳回上诉请求,维持顺德区法院一审判决。(记者 陈明 通讯员 陈笑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