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火车站服务态度 “扬言”炸火车站被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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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4日15:03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通讯员 孟陈 常亮 记者 王巍) 前天,本报报道了一位乘客因开“要劫机”的玩笑被警方刑事拘留一事,近日,东城法院又受理了一起因当事人提到“要炸火车站”,被铁路公安局北京站公安段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决定,当事人对此决定不服又提请行政诉讼的案件。 原告丁某诉称,2004年5月,他到北京火车站准备乘火车到天津,要上车时发现列车
后丁某拨打“市长热线”,反映北京火车站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有问题,希望火车站改善服务质量,他说:“现在火车超员,客流量大。而媒体上报道的恐怖活动又那么频繁,我担心火车站工作人员的恶劣服务态度会激怒某些旅客,很可能会有人提着炸药来炸火车站。” 北京站公安段随后以丁某多次拨打“市长热线”扬言携带炸药搞爆炸,扰乱公共秩序,对其作出拘留7日的行政处罚决定。 丁某不服,遂将北京站公安段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 北京站公安段则表示,对丁某作出行政处罚是有证据的。 首先公安段接到“市长热线”的报警电话,称丁某在电话中留言中扬言要炸北京站,其后公安段对北京站作出了警力部署,并且询问了当天与丁某接触过的售票员,其后也询问了丁某的同事,并对丁某做了询问笔录。依据这些证据,才对丁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