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68元结账168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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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4日16:27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陈静)“吃了68元,结果账单结算总额却写了168元,要不是朋友提醒,险些就花了100元冤枉钱!”昨天,翟女士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遭遇,希望借本报提醒消费者,就餐后一定要详细核对账单,千万别因为大意或好面子花了冤枉钱。 昨天中午,翟女士请朋友去南门里一日式料理店就餐。结账时,服务员拿出账单表示,二人共消费168元。点餐时就没注意看单价的翟女士,尽管觉得这个价格似乎偏贵,但又觉
随后,经服务员回结账台核对,对这个“误差”解释为:“结账员刚才不小心将68误写成了168”。翟女士自叹,因为好面子,险些错埋单。记者随后采访了多位市民,近一半人表示,结账时尤其是请客时,不会详细核对账单,怕被别人误会为“太小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