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金额120多万元的江西纸业进出口公司原经理被判1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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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4日18:50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新华社南昌9月4日电(胡锦武、王俊华)江西纸业集团有限公司进出口公司原经理王宇利用职务之便,大肆进行权钱交易,涉案金额达120多万元。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一审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王宇有期徒刑13年。
1998年至2002年期间,王宇担任江西纸业集团有限公司进出口公司经理。经法院审理查明,王宇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并在与业务单位的经济交往中,非法收受回扣,共计人民币6.2万元、美元4.2万元、加币1000元,折合人民币41.5万元。 此外,检察机关依法扣押、冻结王宇的财产中,有83.47万元人民币及金项链等物品王宇不能说明合法来源。鉴于王宇归案后能退回全部涉案钱款,有酌定从轻情节,且有检举他人犯罪的立功表现,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今年2月2日,江西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姜和平因涉案总金额达860多万元,被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姜和平案引出的江西纸业集团内部及其他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案件27件,涉及27人,其中厅级干部1人、处级干部15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