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行乞月“收入”六千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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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5日02:47 新京报 | |||||||||
一男子以弟弟遭遇车祸为名乞讨,涉嫌骗取钱财被治安拘留5天 本报讯(记者王姝通讯员宁彤彤)昨日,因涉嫌骗取钱财,安徽人苗某被市公安局公交总队拘留。苗在京期间一直以乞讨为业,月收入高达6000元。 苗某是公交总队天安门东站派出所民警前天晚巡逻时抓获的。当时,他正在行乞,随
经警方核实,苗的弟弟从未遭遇车祸。可是,苗自2002年来京后,一直以行乞为生,开始时在过街天桥或者地下通道里,一天能轻松收入50元至60元。 后来觉得地铁站里来往行人很多,苗某把乞讨的地点改在了地铁站里,并且白布单改成了打印纸,内容也变成了弟弟因车祸致残,自己眼睛不好等,还用上了电喇叭,每天能有200元左右的收入。 但其主要生活开销只有房租,每月400元。 据办案民警介绍,苗某家人都知道他“在北京当乞丐,赚了不少钱”。昨日,北京警方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骗取少量钱财”规定,对苗某处以治安拘留5天的处罚。 据了解,《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去年年末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时,其中“禁止在车站出入口、车站和列车内乞讨、卖艺”规定成为争议焦点,后被删除。为减少地铁紧急情况下安全隐患,打击诈骗等行为,北京警方将集中整治地铁出入口通道内无照摊商、行乞、卖艺等人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