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声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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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5日06:07 深圳商报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以及深圳市政府关于“购房入户”实施办法的规定,户口管理是关系到政府人口宏观调控及相关政策落实的大事,是一项非常严肃且具法律依据的政府行为,任何中介公司或个人刊登的咨询广告,印发的卡片和传单,均属以牟利为目的的非法行为。咨询、办理户口事宜应找政府相关部门,走正常渠道。
户口办理咨询单位: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84465422福田公安分局人口科:84465134罗湖公安分局人口科:84460148南山公安分局人口科:84466097盐田公安分局人口科:25363000宝安公安分局人口科:27753232龙岗公安分局人口科:84468411 特此声明2004年8月31日 作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