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见了三次面也不能收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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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5日06:39 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征婚者胡先生在经历了几次与婚介所介绍的女子见面后,觉得自己受了骗,于是向武侯区工商局12315投诉中心投诉。近日,该投诉中心责令一家违规婚介所退还胡先生的征婚费100元。
咄咄怪事:同一女子简历不一样 据征婚者胡先生介绍,今年6月,他到武侯区的一家婚介所征婚并交了服务费。随后,他满心欢喜就等着与对方见面。在与选中的一位女性相见后,聊了不多久,该女子便称有事离去。当胡先生再次联系她时,她总以种种借口推托。在他第二次、第三次与女子见面时都是这样。 此后,他又到另外一家婚介所去打探,发现其中一个曾与他见面的女子又在这家婚介所出现,尤为让他奇怪的是,该女子的简历却变了,由以前的老家遂宁变成了南充,而且年龄也由26岁变成了24岁。两家婚介所的资料为何不统一?胡先生对此产生了怀疑,并将这家婚介所投诉至武侯区工商局12315。 工商部门:提防“婚托”虚假见面 近日,武侯区工商局对此纠纷进行了调解。工作人员认为,婚介所的“三次见面”就收下征婚者服务费的行规对征婚者不公平,给“婚托”开了绿灯,因而不予认可。婚介所中介不成功,不应收取相应服务费。最后,经工商人员调解,婚介所退还了胡先生100元咨询服务费。 就此,工商人员提醒,目前,一些婚介所利用未婚男女求婚心切的心理,采取利用“婚托”与征婚者见面,从而收取咨询费、服务费等骗取征婚者的钱财。对此,征婚者前往婚介所征婚一定要谨慎。 龙建伟 记者 车文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