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拖欠“退职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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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5日06:54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记者余宰贵)今年考上成都理工大学的唐四海来到本报反映称,因双流县永兴镇镇政府欠他父亲唐贵文一万多元的退职费,9月13日学校就要报名了,他七千多元的学费还没有着落。
3日上午,记者找到了正在田里干活的唐贵文。据他介绍,他是1975年被招到油厂的,一直担任保管兼机修工。1999年,镇政府将油厂租赁给该镇平桥村6社社员廖吉友,当时在租赁合同中明确了廖租赁该厂后,油厂所有工作人员的善后事宜由廖吉友承担。后来,镇政府将油厂的所有权收回,油厂的房子镇政府还在出租,并收取出租费。“我在油厂干了27年,现在娃娃考上大学,却没有钱交。不管怎么样,现在退职费应由镇政府给。” 但该镇党委书记汪大刚解释称,油厂关闭已有两年多了,如果在关闭时,唐贵文认为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可以依法在60日内提起劳动仲裁,但唐贵文一直没有提出仲裁。因此,“退职费”一事早已超过了法律保护的时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