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申诉维权有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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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5日07:54 潇湘晨报 | |||||||||
在昨日“全国质量月”活动投诉咨询现场,长沙市质监局现场维权民意调查结果显示,70%的消费者在遇到产品质量问题时,选择的维权途径是拨打“12365”。今年上半年长沙质监就通过“12365”了解并成功地解决了十起重大申诉维权案。质监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12365”是全国质监系统的投诉举报热线,一年365天里只要消费者在遇到产品质量问题时均可拨打它解决问题。
1.为22家企业争取补偿35万元 长沙迎宾印刷公司从武汉某公司购进纸塑冷贴胶水40吨,分销到浏阳22家印刷厂,使用复膜后出现印刷起皱、脱胶的现象,损失近百万元。经长沙市质监局核查并申报产品质量鉴定,随后组织各方协调,分清责任,最终由武汉某公司按损失大小补偿给22家企业共35万元。 2.机器伤人,用户获赔6万元 浏阳永和塑料厂在某商行购买一台塑料注射成型机,工作时模具突然自动合模,致工人罗某三指轧断,诉至浏阳市质监局。浏阳市立即现场勘验并上报,通过质量鉴定,确认该台机器系安装调试不符合说明书和国家标准要求。经协调后,由商行赔偿永和塑料厂损失费6万元。 3.设备有缺陷,退回货款4万元 徐先生从益阳某公司购进铝合金门窗成套设备,调试后生产出来的产品技术参数达不到标准要求,经长沙市质监局组织协调,徐先生获得退货款4万元。 4.家装污染,获补偿2000元 唐女士在某建材店购买室内装饰材料,装修后室内空气中甲醛含量超标11倍,导致身体不适。经长沙市质监局核查,确认空气污染系劣质室内装饰材料引起,组织三方协调,由厂家、商家共同补偿唐女士2000元。 5.装修质量差,补偿4000元 龙女士在某公司购买实木地板并由公司提供装修服务,地板出现间隙不均匀、色差大等现象。经长沙市质监局现场勘验,确认是装修服务不到位所致,该公司承担及时返工并补偿4000元经济损失的责任。 6.大米短斤少两,三倍赔偿 2004年元月22日,卢先生从某超市购买10袋5KG装的“广积香米”,其中一袋仅4.5KG,找超市协商未果,诉至12365投诉举报中心。长沙市质监局按“假一赔三”的公开承诺,先行赔付卢先生三袋同规格的“广积香米”,并依法对经销商短斤少两行为进行查处。 7.帮助挽回受骗损失7000元 山西省文水县青年农民韩利刚来长沙某公司预交7000元货款订购自动塑料制袋机,验货后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要求退款,该公司不予理睬。长沙市质监局调查核实后,责成该公司全额退款。 8.所购手机以旧充新,获1+1赔偿 黄先生在某通讯商行购买价值2460元的某品牌手机一台,购买后发现该机系以旧充新的产品,投诉至12365投诉举报中心。长沙市质监局经调查核实,责成商家1+1等值赔偿。黄先生获退货款、赔偿款及误工费、交通补偿费5200元。 9.成功化解饮料退货纠纷 江苏省通州欢乐公司从长沙某单位购进可乐等饮料1700余箱,货值金额2万余元,消费者反映该批产品有质量问题。欢乐公司将临近保质期的800余箱饮料运至长沙要求退货,厂家以退货太迟为由拒绝。经长沙市质监局积极调处,由厂家退款13000元,双方表示满意。 10.阳光板变形开裂,获补偿6000元 今年3月,孙先生在某店购买“雅美佳”阳光板,安装后于5月中旬出现开裂现象,要求更换,商家不予理睬。长沙市质监局现场勘验后确认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责成商家一次性补偿孙先生6000元。 本报记者 夏 雨 整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