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大摩托多数“光头”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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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5日09:11 哈尔滨日报 | |||||||||
文/进胜 /本报记者徐平 根椐“五一”起实施的新《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大型摩托上路必须戴头盔,“50”型以下摩托,在快速车道行驶要戴,在慢车道可不戴。
记者在哈市交警部门了解到,近几个月,我市发生的因摩托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近百起,伤39人、死19人、损失10余万元。在这些死伤者中,多数为摩托车驾驶员及乘客,死伤者中70%是由于没带头盔造成头部受伤的。 记者在我市街头观察,看到“光头”摩托车驾驶员及乘客,他们在风风光光地穿梭于城市中时,危险也游离其左右。 “忘了!下次记着。” 9月1日16时15分,道里区地段与透笼街交叉口。一位中年妇女骑“大船”摩托车驶来,没有戴头盔居然还闯了红灯,交警立即将她拦住。妇女停车解释说:“我太着急了,把头盔忘在同事的车上了。” “我不太清楚规定” 16时20分,在同一地点,又有一位30岁左右男子骑着一辆钱江125型大摩托车“光头”驶来,在放着嘈杂音乐的摩托车后面坐着一位“光头”女孩。被拦住后,他一脸无辜:“这是朋友的车。平时我不骑摩托。” 记者问他:“对必须戴头盔的规定了解吗?”他说,“我不常骑摩托,所以不是很清楚。” “知道错了,下次改” 10分钟后,45岁的姚先生开一辆100型摩托车驶来,没戴头盔,还穿着拖鞋。交警拦住他,这位先生赶快说:“我知道错在哪儿了,我家就在附近,我去把应该带的东西都拿来!”20分钟后,姚先生赶回来,手里拿着驾驶证,头盔也戴上了,他非常诚恳地解释:“到附近一个地方办点事,因为道儿近,什么都没带。” “没把戴头盔当回事” 17时左右,交警又查到一名不戴头盔的摩托车手。这次,一位中年男士驾驶一辆破旧的红色摩托加大油门向前窜,差点撞到警察身上,一见事情不妙,他居然加大油门要逃跑,交警手疾眼快把他抓住。这位摩托车手说:没把带头盔当回事。 如今正值秋高气爽时节,正是骑摩托车出行的好季节。但记者在街头进行了一下午的调查,却发现带头盔的摩托车驾驶员寥寥无几,这其中多数人认为带着头盔太热,也有的认为不够潇洒,于是便冒险而为之。 看来,一个小小头盔应该与汽车行驶中系安全带一样引起摩托车驾驶者的关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