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民事纠纷中当事人可否自行委托鉴定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5日09:18 每日新报

  王京涛

  某建筑公司胡经理致电《说法热线》询问:“我公司为某房地产公司建设商品房,因为质量问题发生了纠纷,他们向我们提出了自行委托的鉴定报告,并告诉我们已提起诉讼。我们在研究解决方案时,有人提出:对方自行委托的鉴定报告不能做证据使用,我们应申请法院重新鉴定。这样认识对吗?”

用UC每月免费发短信 大奖新浪iGame免费抽
史诗大作倾情放映 新浪点点通个性天气

  世杰律师事务所王建领律师解答:发现质量问题的当事人,有权自行委托质量鉴定,其质量鉴定报告可以做证据使用。如申请重新鉴定必须符合“有证据足以反驳”原鉴定结论的法定条件。不具备该法定条件法院是不会任意启动重新鉴定的,因为任意启动重新鉴定,是违反程序法的行为。新报记者王京涛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2004雅典奥运盘点
议机动车撞人负全责
新丝路模特大赛
新浪财经人物(1500个)
可口可乐含精神药品?
同学录开张欢迎加入
二手车估价与交易平台
出国办护照完全攻略
张学良的红颜知己连载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