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后“蒸发”供热公司:停止供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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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6日04:32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那跃娜)9月1日,哈尔滨热电供热有限公司停止供暖的通告在珑瑞小区(又称通站小区)引起轩然大波,居民们问:“我们的包烧费从2003年入户就一次性交了两年的,供暖公司现在说欠费停热,我们的钱哪去了?” 据了解,热电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中说,该小区1街区2、3号楼和2街区1号楼从去年11月竣工一直未办理供热手续,也没签订供热合同交付管网建设费及热费。因此,供热公
居民们拿出入户时交纳两年包烧费收据,证实自己不欠热费。记者看到在收据的收费单位一栏有“哈尔滨市通站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字样并有公章。记者找到通站物业管理公司珑瑞物业服务站,负责的李经理解释:“包烧费收据虽然盖的是我们物业的公章,可包烧费我们根本没见着,都让开发商天林房地产开发公司拿走了,热费是否转给供热公司,我也不清楚。” 热电供热有限公司负责此事的宋主任说,这3栋楼的开发商天林房地产开发公司从去年11月就突然“消失了”,到现在还欠供热公司120万元工程款,居民应交纳的两年热费总共也有120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