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登遗失声明月票发售证难补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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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6日08:58 汉网 | |||||||||
桥口汉中街一位张先生不小心遗失了公交车月票发售证,多次到售票点要求补办,但工作人员以没有在报纸刊登遗失声明为由拒绝。前日,张先生对市公交集团的如此规定提出质疑。 张先生认为,“要让市民花上百元来刊登遗失声明,再加上补办手续费20元,不仅手续繁琐,而且费钱费力。”
前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市公交集团有关负责人,他说,目前的月票是限量出售,刊登遗失声明是为了让遗失的发售证作废,同时也能防止重复办证。(见习记者许小明通讯员黄景浩)(来源:武汉晨报) A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