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负责人门面房低价卖给自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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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6日09:08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宁公宣 荆峥 记者 徐涛)浦口区某汽车贸易公司两位负责人,借企业改制之机,以低价向“自己”销售企业的3间门面房。7月26日,涉嫌职务侵占的李某、赵某被浦口区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李某和赵某分别是浦口区某汽车贸易中心经理和党支部副书记。去年6月,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对该公司进行改制。两人认为企业将落入他人之手,决定捞点油水再离开,他们将目
经过一番密谋,他们以1998年每平方米5180元的低价,从自己手中购得这3间当时价格已达每平方米7000元的门面房。李某购买两间计100余平方米,赵某购得一间40余平方米。为了掩人耳目,两人对外谎称3间门面房卖给了外地人,随后又用自己儿子的名义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并分别以年租金4万余元和2万余元的价格将房屋出租,坐收盈利。 然而,这件事最终传入单位职工耳中。今年7月,该汽车贸易中心职工对两人的行为进行了举报,浦口区公安局经济案件侦查大队立案侦查,并很快查明李某涉嫌职务侵占近20万元、赵某涉嫌职务侵占近8万元,两人随即被刑事拘留。 (编辑 晓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