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犯两次被判无期徒刑 多次立功减刑前功尽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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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6日14:36 法制晚报 | |||||||||
(记者 王晓荃)今天上午9时40分,因诈骗银行50万美金被判无期徒刑刚获减刑的萧寒,再次被北京市一中院以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已经减刑到十几年的萧寒,前功尽弃了。 法院查明,1994年,时任民族文化发展公司(现该公司已经不存在)经理的萧寒,诈骗银行50万美金,1996年被判处无期徒刑。服刑期间,公安机关又侦破一起和萧寒有关的诈
萧寒被查明1994年八九月间,采取支付高额利息、骗盖印章、填写虚假的信汇凭证和提前支取存款证明等手段,骗取了中国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人民币300万元。 宣判结束后,萧寒接受记者的采访说,自己在被判处了无期徒刑以后,因为在狱中5次立功表现,因此被分别减刑两次,第一次是无期减为有期,第二次减了1年半,实际上现在的刑期还有十几年了,但是没想到再次被公安机关查出了第二起诈骗。对于这次的判决,他表示服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