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今起对危楼住户限7天搬离危险边坡(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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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6日16:29 深圳晚报 | |||||||||||
罗湖今起对建在悬崖危坡上的52栋楼实施“空楼”避灾行动 住户限7天搬离危险边坡 四处危险边坡:东晓辖区的木棉岭南侧边坡和马山新村南侧边坡,清水河辖区的玉龙新村西南侧及东南侧边坡,东湖辖区的港鹏新村西南侧边坡 本报记者赵笑梅报道罗湖区今天发布政府通告,对位于“二线”插花地的4处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的52栋楼实行“空楼”避灾措施。从今天开始7天内,这52栋楼共1900套房屋的所有住户都要搬出去,远离地质灾害危险区域。 8月31日,发生在布吉长排村危险边坡的地质灾害,为人们留下了血的教训。罗湖区政府决定立即着手治理位于“二线”插花地的4处“房在上、坡在下”的危险边坡。这4处危险边坡分别位于:东晓辖区的木棉岭南侧边坡和马山新村南侧边坡,清水河辖区的玉龙新村西南侧及东南侧边坡,东湖辖区的港鹏新村西南侧边坡。这些边坡由于违法人工切坡及填土造地建房,共有52栋楼房1900套房子、4500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 为加强“空楼”行动的领导协调,确保此次行动万无一失,罗湖区成立了以刘学强区长为总指挥的“空楼”行动指挥部,今天发布了实施“空楼”行动的政府通告。罗湖区新闻发言人称,此次针对“二线”插花地危险边坡上的建筑物实施的“空楼”措施,是罗湖区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地质专家意见制定出来的行政决定。 据记者调查,这些建在危坡上的建筑物,在都未经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其房屋建设资质、建筑设计和质量上都存在着许多问题,本身就存在着安全隐患,又坐落在危险边坡上,险情可能会随时发生。如马山新村危险边坡仅两个月的变形就达到6毫米,历史累计变形达到50毫米,十分危险。 今天区政府刊登的《通告》要求,从今天起10天内,52栋建筑物的建房者、购房者须携带本人相关证件,前往所在街道办事处进行登记。 据有关地质专家介绍,治理“坡在下、房在上”的危险边坡,需拆除位于坡顶的第一排房屋,由于这些房屋直接建在危险边坡的顶部,一旦边坡溃塌,极可能造成屋毁人亡的灾害性事故。同时,还需疏散施工可能对边坡造成影响的第二排房屋的人员,实行“空楼”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相关法律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二十九条: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的当地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第四十一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建设工程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使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生产、施工或者是所有,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条例三、第(六)条,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建设工程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或者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使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以及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条第三款: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作者:记者赵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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