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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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01:17 石狮日报 | |||||||||
本报讯昨日上午,我市召开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市清理拖欠工程款领导小组组长王金战及市清欠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了此次联席会议。会议要求,2005年春节前清偿2003年以前拖欠的农民工工资,2005年年底前完成各级政府拖欠的工程款,2006年基本完成清理拖欠任务。 据介绍,我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积极行动,采取有效措施,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
为严防产生新的拖欠,我市将建立长效机制,严格项目审批和市场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防止产生建设领域新的拖欠,做到旧账还清、新账不欠;加快制定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具体规定,力争在本季度出台实施;加快培育和发展劳务分包企业,使用成建制劳务队伍,进一步规范劳务市场,规范劳动用工制度和工资支付制度。同时要求施工企业必须与劳务工人依法签订规范的合同,按月及时发放工资。 随着元旦、春节的临近,国务院、省、泉州市政府已明确排定解决拖欠问题的时间表,因此,会议要求把解决这一问题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明确职责分工和时限,协调合作,运用法律、经济、行政、舆论等多种手段狠抓落实,让广大群众和外来工高兴度“双节”。(记者尼松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