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上“大块头”搬家公司加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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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02:26 新京报 | |||||||||
搬家公司称其有相关规定,但工作人员应在顾客询问时明确告知 本报讯(记者张洁)冰箱太大需加收50元,电视34英寸需加收50元……罗女士3天前联系好了搬家公司,搬家时却多出了4项“例外”收费项目。搬家公司则称,加收项目为公司规定,如果是顾客在询问时工作人员没有明确告知,将追究该工作人员的责任。
罗女士说,她家住昌平区回龙观龙泽苑小区,计划从该小区的西区搬到东区,大约不到一公里的路程。3天前,她从网上查询了兄弟搬家公司的电话,并与其西三旗分店联系。罗女士称,她当时向搬家公司的业务员介绍了路程和需要搬运的东西,搬家公司的报价是180元。罗女士说,当时她还特地询问是不是全部费用,对方的回答很肯定。 但昨天上午搬家公司的工作人员到罗女士家后表示,冰箱、电视太大,需各加收50元,床、沙发需要拆卸,也需各加收50元。 罗女士说,当时她很气愤,“事先说好,怎么能临时变卦呢!”由于罗女士拒绝追加费用,搬家公司没有为她搬家。罗女士只得另外约别的搬家公司,最后花了230元才搬了家。 对此,兄弟搬家公司总部的靳先生说,公司确实有相关规定,34英寸以上的电视需另外加收50元,此外,冰箱200升以上、需拆卸的大型家具都要加钱,不过,话务员应该在顾客打电话询问时明确告知,“有时顾客会有意无意地隐瞒情况,所以引发矛盾。”靳先生表示,如果话务员在电话里没有询问仔细,公司会追究话务员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