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用共用部位赚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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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03:52 哈尔滨日报 | |||||||||
业主在与物业管理企业打交道时将有“新武器”。根据广州市最新出台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物管企业如有擅用物业共用部位进行经营等13种行为之一,并被业主投诉的,将被吊销资质认定,失去继续从事物管的资格。 据悉,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出台的新《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因业主不满物管企业的物业管理工作而投诉的,只要涉及13项违规行为之一的将被淘汰出局,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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