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费制并非“一费”了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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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03:52 哈尔滨日报 | |||||||||
2004年8月份,江苏、河北等省市先后召开了“一费制”听证会,这项旨在制止教育乱收费的听证会受到了人们的欢迎,也引来一些人士的质疑,认为听证会并未触及家长们最为关心的择校费问题。 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说法,“一费制”,就是对学杂费、书本费由有关部门规定一个最高收费限额。按理说,义务教育有了“明码标价”,既可减轻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又能
然而,业内人士提出,这个一费制并未将涉及学生家长额外负担的教育收费项目完全纳入,如择校费、补课费、校服费……这给乱收费留了很大“口子”。 ———“一费制”就是收一次费?虽然各地对“一费制”所限定的具体范围,多是杂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三费合一,但多数家长说这只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全部费用中的一小部分,像住宿费、校服费、卫生保健费等,都是教育和物价财政部门核准的学校代收代办项目。这些项目如何收,没有明确规定。 ———约束“小头”放松“大头”?除了上面列出的代收代办项目,家长们反映最强烈的就是少则几千、多则几万元的择校费。 ———“学校乱收费,你随时可以打电话举报”,这被认为是堵住乱收费“漏洞”的又一法宝。然而,实践中这个效果并不理想。现在,很多家长苦恼的是学校不收这赞助费。名校总共就这么多座位,大家都想争,校方正可以来个“论质论价”。又有多少家长敢再冒风险去举报,去破坏这个潜规则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