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拆改承重墙最高可罚2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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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03:52 哈尔滨日报 | |||||||||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草案)》(修改二稿),目前第三次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这项法规草案对群众关注的一些物业管理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尤其是进一步明确了快速有效制止物业管理中的违法行为的责任,并加大了对损坏物业等行为的处罚力度。 拆改承重墙,重新分割住房,破坏房屋结构,类似行为在物业装修中愈演愈烈,势必危及建筑安全。委员们认为,必须加大对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等行为的处罚力度,以提高法规
同样,对于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法规草案也明确规定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当事人逾期未拆除的,可以申请区县政府组织强制拆除。附有违法建筑并结构相连的房屋,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房地产转移、抵押登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