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让装修公司难“打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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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04:19 新晚报 | |||||||||
本报讯 (见习记者 李木双记者张旭升)虽然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但是在装修工程中出现问题仍很难解决,一些装修住房的市民为避免这类矛盾开始到公证部门办理证据保全,在装修进行同时通过法律诉讼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为家庭装修加一把保险锁。 哈市南岗区龙福家园居民王先生花50万元买了一套100余平方米的新房准备结婚用。因为工作忙,婚期紧,他找了一家装修公司说好包工包料,整个工程费用10万元,他预先支付
据市公证处有关人士介绍,现在正是一年中装修的第二个高峰期,装修双方发生纠纷的事件不断发生,多是装修公司不按合同约定擅自改变装修设计,使用同一品牌但价格不同的装修材料,更严重的是装修公司拿到预付款后拖延工期,还有的干脆就“蒸发”不见了。这些市民在这种情况下只得另选装修公司,他们就到公证部门做证据保全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到最后都不同程度追回了损失。而目前许多进行装修的市民对装修工程中出现的纠纷,拿不出有效的解决方法,往往还是老一套的口头协商各退一步,最后装修完成既多费时间又多花钱。有关人士认为,采用证据保全公证是装修者维护自己权益的一种好方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