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不政策”关照农产品运输车200元以上罚款须经批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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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05:19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高亢)记者昨日从省交通厅了解到,我省下一阶段的治理公路超限超载工作有了更详细的工作流程图和细则。其中,对整车运输蔬菜等农产品的车辆将继续坚持不扣车、不卸载、不罚款的“三不政策”;200元(含200元)以上的罚款处罚,必须报批。 据介绍,从6月10日开始的全国公路统一治超,已收到初步效果,针对治超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国家三部委于8月下旬再次出台了有关通知。主要有:
各地对车辆超限超载的认定、卸载和处罚工作必须在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超限超载检测站点内,由交通、公安执法人员共同组织实施。各治超点必须确保称重设备的精确度,如果司乘人员反映称重设备误差大,各治超点必须立即纠正。在同一检测站点内,对超限超载车辆的处罚,只能由一个部门执行。对同一车辆的同一超限超载行为,已被交通、公安部门中任何一个部门处罚,并出具处罚决定书和与当前车货总重量一致的卸载记录单的,不得重复处罚。交通、公安两个部门对超限超载车辆处以200元(含200)以上的罚款处罚,必须报经交警大队长或路政科长、大队长批准后,方可执行。一旦出现过多车辆排队等待检测,要缩减检测范围。②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