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食品安全 动检所借力社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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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05:57 大连晚报 | |||||||||
本报讯8月25日早5时30分,庄河市动检所接到群众举报,大郑镇个体经营业户曹某用400元人民币的低价购进一头病猪,一早将猪解体后,准备上市销售。 接到举报后,庄河市动检所立即派监督员赴现场进行调查。监督员在大郑镇农贸市场查获了未经出售的一头115公斤的猪。经检查,猪胴体明显放血不全,颜色灰暗,疑似病死肉。监督员在对运载工具和屠宰场点进行全面消毒后,对该动物产品做了无害化处理,并处人
据了解,自《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以来,庄河市动检所在做好监督、检疫工作的同时,还积极加强对全社会进行《行政许可法》、《动物防疫法》宣传,使行政管理相对人知法、懂法,充分借助社会力量的作用,鼓励市民举报违法行为。这一举措使违法行为的可能性大大降低。 近期,庄河市动检所还公开招聘社会监督员,扩大动物防疫监督面。 作者:通讯员 李成 刘兴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