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了工作 持刀砍伤老同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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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06:43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曾在肯德基顺义店工作的秦某被店里裁员后,怀疑是同事吴某捣鬼,于是在酒后用菜刀将吴某砍伤。昨天记者获悉,秦某被顺义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赔偿吴某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四万余元,不包括已支付的一万多元。 秦某和吴某二人素来不合,经常因琐事发生矛盾。今年年初,肯德基店决定裁员,秦
在检察院对秦某提起刑事诉讼的同时,吴某也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吴某要求秦某赔偿其因伤造成的医疗费、残疾赔偿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52208.04元(其中,秦某已支付人民币11755.14元)。 顺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秦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惩处。鉴于秦某案发后主动报案,系自首,故对其予以从轻处罚。 作者:程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