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普查进入查遗补漏阶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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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06:43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北京市经济普查昨天进入单位清查的查遗补漏阶段。市统计局昨天发布公告,要求还没有进行普查登记的普查对象要在9月15日之前完成清查登记。 《通告》明确,此次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所有普查对象应在8月1日至9月15日期间进行清查登记,未进行清查登记的,请于9月15日前,速与经营所在地经济普查办公室取得联系,进行补登。
北京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为:83547188/83547177/83547178。各区县经济普查办公室电话分别为:东城区64034450,西城区88064085,崇文区67110088—5039,宣武区83976074,朝阳区85962772,丰台区63811262,石景山区68862238,海淀区88487270,门头沟区69868844,房山区89355790,通州区80886942,顺义区69431354,昌平区80106915,大兴区61298991,怀柔区69696243,平谷区89984145,密云县69050339,延庆县69174697,经济技术开发区普查办67869687。 作者:陆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