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狗撞倒手腕骨折 律师称狗的主人要负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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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06:48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周亚峰)被狗撞倒,手腕粉碎性骨折,治疗花了上千元,狗的主人居然称“狗又没咬你,为啥不躲开”。昨日,气愤的徐女士打进热线问:此事狗主人该不该负责? 昨日中午,记者来到徐女士家,见其右手缠满绷带,正在床上休息。其女儿夏小姐说,前日下午5时50分,在卓刀泉陈家湾52号附近,母亲买菜回家,前面一黑一黄两只狗在厮打
当夜,徐女士被送往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初诊为右腕骨粉碎性骨折。 对此,黑狗主人吴女士表示,狗跑过来,人是活的,可以避让,碰一下就要医疗费,这不可能。 据悉,这两条狗的主人均未办理养犬许可证,而据《武汉市限制养犬规定》,洪山区属限养区域,区内严禁个人养大型犬,小型观赏犬只有在19时至次日7时可以出户,且须挂犬牌,并由成年人牵引。 湖北长江之声律师事务所余律师称,饲养犬类所产生的一切民事责任均由其所有者或管理者承担。上述黄狗主人也需负连带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