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要抚养费 5个月的婴儿告生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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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08:03 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锦法记者方华)孩子出生后,亲生父亲不管不问,也不尽抚育义务。一怒之下,婴儿母亲以婴儿的名义将其生父告上法庭,索要抚育费。昨日,在锦江区人民法院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了抚育协议。原告张某出生才5个月,其法定代理人是自己的亲生母亲曾某。
在法庭上,曾某称,张某出生后一直由自己抚养,而他的父亲张军却不尽抚养义务,对孩子不管不问,也不支付抚育费用,致使原告母子生活极度困难。她虽多次找到被告单位、妇联反映情况,但被告都置之不理。万般无奈下,她只得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张军给付抚育费。 最后,在法院的耐心调解下,被告张军与原告代理人曾某达成协议,由被告每月给付孩子一定的抚育费,此案最终以调解的方式圆满解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