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离现场 江西南康一农民被终身禁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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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09:34 浙江在线 | |||||||||
近日,江西省南康市一农民肖某在市区街头交通肇事后,竟心存侥幸心理,不顾伤者死活,逃离现场,企图逃避责任。交警随后紧急追踪,15分钟就宣告破案。肖某受到严厉处罚,成为南康市终身禁驾第一人。 8月18日上午11时10分许,南康市凤岗镇天子地村村民肖某驾驶一辆赣B7U908号两轮摩托车,从南康往赣州方向行驶。当行至该市泰康东路东山街道办事处门口路段时,看见3
南康市公安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接警后,按照现场目击者提供的情况,紧急往赣州方向追去,当追至105国道潭口辖区路段时,发现一辆红色摩托车前转向灯、反光镜均被破坏,且痕迹新鲜,与事故情况吻合,民警当即将车拦下。在有力的证据面前,肖某终于低下了头,承认了交通肇事逃逸。此时离报案时间仅有15分钟。交警随后依法给予肖某行政拘留15天、并处罚金2000元、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的严厉处罚。 作者:廖泰明、谭严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