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稽查部门连续破获三起虚开增值税案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09:41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福州9月7日消息(记者陈定川通讯员苏翔天)近一段时间,福建省国税稽查部门连续破获了三起虚开增值税案。尽管犯罪嫌疑人自以为手段高明,但最终逃不出稽查人员的火眼金晴。 2002年6月20日,南平市延平区对外贸易公司粮油食品部应业务介绍人之约,开具一份增值税发票给晋江市东石永隆服装厂,价税合计100多万元,税额15万多元。后困永隆服装
今年8月7日,位于闽北的光泽县荣盛纸业有限公司法人曾立荣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被抓捕归案。2003年5月,一个自称张某的人挂电话给曾立荣,问要不要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曾立荣以1038元向张某购买了3张。抵扣税款尝到甜头后,今年7月,曾立荣再次向张购买了2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票面金额人民币213万元,税额31万多元,但很快被光泽县国税局稽查人员查获。 日前,安溪县法院对陈艺忠等人为他人虚开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依法进行审判,以虚开专用发票罪,分别头判处陈艺忠有期徒刑十年,洪天宝有期徒刑六年,黄泗元有期徒刑二年。并分别处以20万元、15万元和5万元罚款。2002年6月,泉州市国税局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联系公安局经侦大队,由泉州市、安溪县两级公安、国税机关联合对陈艺忠等人在2001年8月至2002年6月间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手工、电脑开票32份,价税合计372万元,其中税款54万元。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肖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