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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警察为琐事和邻居动拳脚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09:54 三秦都市报

  因为蹭车一事,住在西安丹尼尔永乐小区的两名住户发生厮打,一人头部受伤,另一人脚部骨折。当事人之一的薛先生说,与他发生争执的人名叫冯小杰(音),可能是公安新城分局的人,并愤愤地说道:“一般老百姓不讲理不懂法打架闹事就算了,如果是名警察还动不动就打人就太不应该了。”

  9月6日下午,躺在病床上的薛先生回忆起发生在9月4日晚上的事情仍显得很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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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人太不讲理了。”据薛先生讲,当晚10时许他和朋友一起驾车回他的住处,小区院内已经很难找到停车位了,他发现路边还有一个空车位,便调头将车停放在那里,和朋友下车刚刚走出大约七八米远,就听到他所住的那栋楼上一个女的大喊:“就是他,我刚听到‘嘭’的一声,就是他撞了我们的车。”薛先生说他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时,身后就有一男的拉住他的衣袖说:“你撞了我的车,你看看。”说着拉着薛先生指向一辆停放在路对面的白色轿车。薛先生一再申明没有撞到他的轿车,而该男子说:“看看你的车尾部,有撞过的痕迹。”说着说着就动起了手,双方遂发生厮打。

  薛先生委屈地说:“我车子尾部是有一处撞伤的痕迹,但那是几个月前碰的,不是刚刚撞出的伤,不信咱可以上交管部门做鉴定。”昨日下午,记者采访了处理此事的公安新城分局长乐西路派出所。该所贾教导介绍说,冯小杰确属公安新城分局的民警,原来曾经在长乐西路派出所工作,但现在已经调到新城分局别的科室工作。据派出所调查,冯小杰与当事人住在一个楼上,双方为蹭车一事争吵,并发生厮打。之后,冯小杰的头部被打伤,对方的脚骨折。但对方的骨折是被打伤的还是在厮打中自己扭伤的,派出所调查后认为是自己扭伤的。由于此事发生时冯小杰并不是在工作时间,也不是职务行为,派出所将此事当成一般治安案件处理,此案只是构成了轻伤,目前派出所正在进行治安调解。本报记者卢华实习生 卢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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