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警察为琐事和邻居动拳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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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09:54 三秦都市报 | |||||||||
因为蹭车一事,住在西安丹尼尔永乐小区的两名住户发生厮打,一人头部受伤,另一人脚部骨折。当事人之一的薛先生说,与他发生争执的人名叫冯小杰(音),可能是公安新城分局的人,并愤愤地说道:“一般老百姓不讲理不懂法打架闹事就算了,如果是名警察还动不动就打人就太不应该了。” 9月6日下午,躺在病床上的薛先生回忆起发生在9月4日晚上的事情仍显得很激动:“
薛先生委屈地说:“我车子尾部是有一处撞伤的痕迹,但那是几个月前碰的,不是刚刚撞出的伤,不信咱可以上交管部门做鉴定。”昨日下午,记者采访了处理此事的公安新城分局长乐西路派出所。该所贾教导介绍说,冯小杰确属公安新城分局的民警,原来曾经在长乐西路派出所工作,但现在已经调到新城分局别的科室工作。据派出所调查,冯小杰与当事人住在一个楼上,双方为蹭车一事争吵,并发生厮打。之后,冯小杰的头部被打伤,对方的脚骨折。但对方的骨折是被打伤的还是在厮打中自己扭伤的,派出所调查后认为是自己扭伤的。由于此事发生时冯小杰并不是在工作时间,也不是职务行为,派出所将此事当成一般治安案件处理,此案只是构成了轻伤,目前派出所正在进行治安调解。本报记者卢华实习生 卢婷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