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才市场收费有新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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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10:02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按照广东省物价局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收费问题的通知》,深圳市各人才市场自9月起将执行新的收费标准,办理应届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辞职、辞退人员身份认定,代办集体户入户、集体户管理等5种公益性服务将免费。 除5种公益性服务不收费外,新收费标准还规定:下岗人员求职登记凭下岗证享受免费服务。新标准还对举办人才交流会的门票作了限定,门票每人10元,仅限于举办集市性的人
今后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必须与服务对象签订委托书,不得强制服务并收费。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要求全市各人才交流机构要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程序、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实行收费公示。(陈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