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胞胎偷光碟跳楼后续 家长状告创新案开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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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10:26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
海南新闻网9月7日消息:9月5日上午,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杨某、姚某夫妻状告海南创新书店一案。 原告提出5项诉讼请求 原告杨某和姚某起诉书中称,今年7月3日晚,他们的孪生儿子——12岁的的杨特
杨某、姚某在起诉书中认为,海南创新书店工作人员渎辱未成年儿童的行为,造成杨特、杨点跳楼的后果,给父母杨某、姚某精神上形成极大的悲痛。 杨某、姚某在起诉状中提出以下几点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海南创新书店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2、依法判令被告支付杨特、杨点人身伤害赔偿金2.16万元。3、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杨某、姚某)精神损害费人民币15万元。4、依法判令被告赔偿杨特、杨点丧葬费、奔丧费损失人民币3.5万元。5、依法判令被告退还无故接受原告的人民币50元。 创新书店同意退回50元 被告海南创新书店在答辩状中称,7月3日晚,书店工作人员从二楼监控室图像中发现杨特、杨点往衣内藏影碟。20时58分,当这两个小孩走出书店大门时,自动报警器报警,防护员陈某立即拦住已走出大门的两个小孩并带上二楼办公室。两个小孩承认偷拿了书店的影碟,并亲笔写下了事实经过。其母姚某于21时38分到书店,工作人员将发生的情况通报给了姚某。姚某丢下50元钱领了两个孩子回家了。 经过当庭初步调解,被告方海南创新书店的委托代理人表示,同意接受原告提出的第五项诉讼请求,退还姚某当初交纳的50元人民币。 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并没有当场表态是否愿意接受调解或请求法庭判决。法庭要求双方将各自的意见和态度,于庭审结束后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法院。 作者:云川来源:海南经济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