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九中一学生遇“车祸”被无理索要5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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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10:34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
海南新闻网9月7日消息:9月6日中午,海口九中一名学生骑自行车在放学路上与一男子迎面相撞,摔倒的车子刮花了一停放在人行道上的海马轿车,被轿车车主索要500元“修理费”。 记者赶到龙华路玉河天桥附近的事发现场,看见停在人行道上一辆车牌号码为琼A799XX的海马轿车车头处被撞微凹并刮了一条痕,一中年妇女一再要求“肇事”者必须赔偿“
不多久,海口市交警支队事故科的干警赶到现场,对各方事主进行了问询。据一交警介绍,轿车停放在市区人行道上是违章行为,轿车应该对此次事故负主要责任,城管部门将对这辆车开出违章罚单。那位交警说,轿车已经投保,损害可以由保险公司赔偿,而自行车在人行道上正常行驶造成违章轿车的损坏,他个人认为自行车主是可以免责的。12时左右,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赶到现场进行勘察、照相。小兵也在众人的安慰中推车回家。 作者:王航帆来源:海南经济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