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满腹辛酸:为讨10万工程款奔波五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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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10:53 海南日报 | |||||||||
海南新闻网9月7日消息: 董文清是三亚市凤凰镇桶井村的一位农民包工头,1998年10月,他向海南省公路建设第一公司承建洋浦至八所高速公路部分路段。令他想不到的是,工程竣工后的5年时间里,他会如此艰难地追讨工程款,至今不仅仍被拖欠13万多元,还为追款倒贴不少旅差费。他还因此欠下替他干活的同乡的工资,使他现在有家不敢回,背负着极大的精神压力。
董文清向本报反映说,1999年3月,他承建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其完成的工程总量为150多万元。工程验收后,海南省公路建设公司只付工程款80多万元,欠其63万元。头两年,在他不断的追讨下还能收回一些工程款,但渐渐的收钱是越来越困难,最常听到的一句话是:“没钱,等有钱了会给你的。”到了2002年,公司还欠他10多万元。 由于工程款被严重拖欠,董文清无法及时给付民工工资以及部分材料、机械设备等费用,他个人信用也受到严重质疑,极难再承领新的工程。而曾给他打工的人,很大一部分都是自己的乡亲。至今,他的同乡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有23人,总额达9万多元。为了追讨工程款,近几年他无数次往返三亚、海口之间,成了省公路建设第一公司的常客。有时,打听到公司账户里有钱,他立即奔赴海口。可是绝大多数他总是空手而归。而每来一趟海口,他还得自费打理吃、住、行,花费不少于500元。让他难堪的是,一方面,他不断地向公司追债,另一方面,他也被人不断地追债。逢年过节、学校开学等时间,是他最坐卧不安的时候,向他追讨工资的乡亲不断地登家门或是打电话,使他有家不敢回、不愿回。2003年腊月廿四,走投无路的他只好来到海口,连续5天守在第一公司的办公室。迫于无奈,该公司负责人只好在大年三十给他3万元。此后一年多的时间里,他余下的15万元工程款再也拿不到。直至今年六七月间,在本报记者采访该公司后,公司才又给了他1万元。 省公路建设第一公司王经理承认,该公司目前的确仍欠董文清10多万元。他介绍说,公司目前仍有1000多万元的债务,自2002年5月他上任以来,已筹措资金偿还债务700多万元。9月2日,王经理再次向记者表示,公司已经按省政府、省交通厅的要求,查清所欠工程款情况,并已在6月底将清欠工程款的计划报给省交通厅。按省政府的要求和其公司的计划,三年内他们将全部偿还所拖欠的工程款,第一年(即2004年),将偿还10%的欠款,第二年偿还30%、第三年偿还60%。 省交通厅有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6月初,省交通厅已向有关单位印发了《关于印发解决交通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厅属企业在2005年6月底前,解决拖欠民工工资和工程款问题,2004年以后开工的建设项目,杜绝拖欠现象。为此,交通厅制订了有关措施:1.签订招标合同或施工合同时,增加“按时支付和严禁拖欠民工工资条款”;2.定期督查施工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障金、按时支付工资等情况;3.建设项目管理单位要在施工单位设立举报电话,凡有投诉的,管理单位应及时派人协助农民工解决被拖欠工资问题;4.项目施工单位向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申请付清项目工程余款时,必须出具付清农民工工资责任证明书,未出具责任证明书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付清工程余款。 这位负责人还对记者表示,对严重拖欠民工工资或是工程款的企业,交通管理部门将对其列入不诚信单位名单,在其资质年审时进行把关,从市场准入方面对其进行制约。 董文清在得知省公路建设一公司已有还款计划时表示,希望能与公司负责人再进行协商,并希望省交通管理部门能够真正落实监督措施。 作者:林伟 潘正悦来源:海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