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动物园搬迁暂时“搁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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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8日03:19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北京消息日前,建设部对2001年版的《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做出了修改,其中一个引人关注的变化是新规定要求,动物园的规划设计方案必须广泛征求社会意见,论证结果应当公示。这意味着,今后动物园如果计划搬迁,必须征求公众意见。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动物园搬迁一事暂时要缓一缓,如果到了决策阶段,肯定会邀请市民参与听证。
在建设部新公布的《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中,对原有第11条规定做出修改,增加了“动物园规划设计方案,应当由城市人民政府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论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论证结果应当公示”的规定,而之前只需要报城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此前,北京市部分人大代表提出,北京动物园留在城市核心区的三大弊端:对城市的公共卫生安全造成威胁;动物园的客流量给本来就紧张的城区交通形成了压力;动物园狭小的生存空间影响动物生长发育。 北京市发改委基础设施处一位相关负责人表示,发改委只是就部分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进行调研,还没到决定动物园是否搬迁的阶段。目前由于多种因素,此事“暂时要放一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