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帮忙交嫖娼罚款钱 男子挪用资金还人情被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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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8日03:41 东方网 | ||||||||||
东方网9月8日消息:因朋友王某替自己交了嫖娼罚款钱,张某竟挪用资金回报朋友,结果被崇文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昨天,判决正式生效。张某即将被送往监狱服刑。 张某2001年7月因嫖娼被警方抓获罚款5000元。他的朋友王某帮他交了嫖娼罚款。2003年,张某当上了北京联华快客便利超市有限公司东单店店长,从去年10月至12月,张某在担任店长期间,利用他负责本店营业款管理的职务便利,采取私自截留营业款的手段,挪用单位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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