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认定试行办法》昨天公布施行重点企业将享五大优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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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8日04:32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记者吴凡通讯员唐肇斌)昨天,市交通局正式公布并开始施行《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认定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市政府加快发展我市现代物流业的又一重要举措。 提高行业竞争力
据市交通局最新统计,全市物流行业增加值近来以年均12%的增长率递增,业务范围和市场影响不断扩展增强,资产过亿元的物流企业已经超过20家,一大批各具特色不同类型的企业陆续崛起,成为全国物流业的知名品牌。 业内专家指出,大力培育重点物流企业,是提高深圳物流业国内、国际竞争力的关键。深圳物流业的总体水平目前难以满足城市经济未来快速增长和产业结构不断升级、创新的需求。培育重点物流企业有助于开拓国内国际物流市场,建立比较稳定的销售市场,带动物流业向上下游产业延伸,拉长产业链条,促进行业的深度及广度开发。 市交通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重点物流企业进行认定,能够为全市众多物流企业起到示范作用,规范市场不规范行为,推广先进的管理经验、运营模式、客户服务体系等,从而对市场良性竞争的形成和行业的健康发展起到有效地促进作用。 五大优惠促发展 据介绍,为了帮助物流企业加快发展,《办法》中规定通过认定的重点物流企业将享有五大优惠政策:一是列入《深圳市物流发展指南》,向国内外客商重点推荐;二是优先推荐承担物流园区、产业集聚区及大型引进项目等外包的物流业务;三是可向市物流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申报有关促进物流业发展的扶持资金;四是纳入市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设立的“绿色审批通道”;五是享有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深圳现代物流业的若干意见》对重点物流企业实行的优惠政策和市政府规定的其它优惠政策。 据悉,申请认定的物流企业须在深圳市注册,同时具有独立法人地位。重点物流企业的认定工作原则上将每年进行两次。市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将根据市物流办颁发的核准文件和证书,向重点物流企业提供政府规定应享有的相关优惠政策服务。 退出机制保实效 为了确保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办法》中还规定了严格的退出机制。企业如出现虚假申报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已认定为重点物流企业的,取消其重点物流企业资格。 据介绍,重点物流企业有效期为五年,市物流办每年将对已认定的企业进行一次年度考核,并建立跟踪档案,连续两年考核达不到认定标准的,取消其重点物流企业资格。重点物流企业有效期满后可按自愿原则重新申请认定。 严格认定树表率 《办法》规定,重点物流企业分为两类:综合型和技术服务型。为了确保认定的企业能够真正在行业中起到表率和带动作用,《办法》对两类申报企业分别提出了7条和5条标准,对企业员工学历水平、注册资金、盈利情况、银行信用等级、市场知名度、客户情况、管理理念、发展战略及实施方案等均作出详细而严格的规定。 据介绍,市物流办为认定工作制定了严谨的流程,企业领取并填报申请书,提交所需的申请材料并通过审核后,市物流办将就申报企业诚信情况向税务、工商等有关部门征求意见,随后将召开认定咨询会议,提出初审意见,最后上报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作者:记者吴凡通讯员唐肇斌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