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首宗盗窃尸体案审结 4农民挖坟盗骨184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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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8日05:25 信息时报 | |||||||||
时报东莞讯 (记者 尹仁祥 通讯员 任守庆) 日前,东莞市首宗盗窃尸体案审结,主犯刘广茂因在东莞市虎门镇赤岗村的墓地里盗窃184块尸骨,被东莞市法院以盗窃尸体罪判处其有期徒刑9个月。 据了解,刘广茂是广东省化州市农民,在今年4月13日凌晨,刘伙同另外三名男子(另案处理)携带旅行袋、塑料袋等作案工具,窜到东莞市虎门镇赤岗村新村岗墓地,从墓地多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广茂无视国家法律,伙同他人盗窃尸骨,其行为已构成盗窃尸体罪,对刘广茂盗窃尸骨的行为予以定罪处罚符合立法本意,尸体应包括尸骨,因而对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由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从轻判处刘广茂有期徒刑9个月。宣判后,被告人刘广茂没有提出上诉。据悉,这是东莞市人民法院以盗窃尸体罪宣判的首宗案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