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律师诈骗诉讼代理费被判拘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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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8日07:13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 今天上午9时30分,丰台法院审理徐某假冒律师名义,索要5150元“诉讼代理费”的诈骗案。 开庭前,法官告诉徐某,家里人已经把罚金交了,赃款退了,希望他能够有一个好的态度。在法庭上,徐某说:“我没有律师资格,打一笔欠款的官司,钱都自己花了。”当法官问他这么做的原因时,徐某说:“当时没工作,缺钱花。”
徐某在最后陈述时称,希望能够尽快重新回到社会。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某无视国家法律,采取欺骗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已经构成诈骗罪。但考虑到是初犯,判处其拘役3个月,罚金3900元。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3月至5月间,被告人徐某假冒已经被注销的北京三维法律事务所律师的名义,以为被害人韩某打官司为名,在丰台区韩某的暂住地多次向被害人共索要了5150元的“诉讼代理费”,后被查获。 作者:王媛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