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公开不够 “伟哥”在华专利无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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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8日08:17 新华网 | |||||||||
北京9月6日专电张勤在谈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推翻美国辉瑞公司的“伟哥”专利申请时说,辉瑞公司在中国申请了伟哥药的发明专利,经过中国专利局的审查,批准了这项专利。但是,中国的多家企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委员会提请无效诉讼。对此,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委员会进行了仔细审查,最后,依照中国的法律裁定该专利无效。作为无效裁决的一个主要的理由,就是在于当时的专利说明书对于技术的公开不够充分。另外,据我所知,此项专利在世界许多国家也没有授权。(记者李文祺)(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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