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便鲜活产品入市 省交警总队8条硬措施开“绿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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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8日09:28 汉网 | |||||||||
不准随意拦检;对违规车以教育警告为主,不罚款、不扣车、不扣证,不准劝返、卸载;必要时可派警车为瓜果蔬菜运输车队开道或派民警跟车护送 昨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制定8条硬措施,为“绿色通道”大开“绿灯”。 日前,省领导相继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切实做好“绿色通道”工作,方便生
省交警总队出台的措施包括,全省各地交警在执法中,对没有明显交通违法行为的鲜活产品运输车辆,一律不准随意拦车检查;对有明显交通违法行为的鲜活产品运输车辆,以教育警告为主,做到不罚款、不扣车、不扣证;对严重超载的,执勤交警记录驾驶员、车辆和违法行为等情况,教育或警告后放行,并定期汇总,通知车辆登记所在地和始发地交警部门处理,不得当场扣车、扣证,更不准劝返、卸载;对有明显安全隐患的车辆,执勤交警要及时帮助车主和驾驶员消除隐患,及时放行。 对鲜活产品运输车辆有加装水箱、工具箱、副油箱、备胎架、可拆卸栏栅等行为的,执勤交警只记录,后转递到车辆登记所在地处理,不准当场处罚,不准扣车、扣证。 对瓜果蔬菜运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交管部门要及时处理,尽快结案放行,不得收取任何事故处理费和罚款;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或因车辆损坏不能继续运行的,交管部门要及时为货主联系转运车辆。 需要大量运输瓜果蔬菜等农副产品的企业可向当地交管部门提出“特别服务”申请,当地交管部门应及时派出民警进驻企业,必要时可派警车为瓜果蔬菜运输车队开道或派民警跟车护送。 凡发现对鲜活产品运输车辆进行罚款的,在责令如数退还罚款的同时,对当事民警处以两倍罚款,对民警及所在单位予以全省通报批评。 全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对下级交警部门和路面执勤民警的督查,特别要加强对国道、省道、高速公路明查暗访。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和举报(省交警总队电话027-87323081,武汉市公安交管局电话027-85414444)。 (记者王志新 通讯员谢先国 宋筱清)(来源:长江日报) | |||||||||